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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鞍山失业保险费率从6月起调整。那么,鞍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按1.5%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按0.5%缴纳,个人缴费有所减少,待遇不变。

  辽宁省失业保险费率个人按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按1.5%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按1%缴纳失业保险费。根据通知要求,鞍山市失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及铁东区、铁西区、千山区、立山区、海城、台安、岫岩失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在2015年6月失业保险申报中将按照新的费率标准执行。

  目前我市有8000余户用人单位,50余万人登记参加失业保险。之前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事业单位单位部分按上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上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企业单位按上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个人按上一年度社保核定的工资总额的1%缴纳。此次个人的缴费费率调整为按0.5%缴纳,缴费额减少了一半。也就是说,个人工资中扣除失业保险费部分有所减少,但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