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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购买健康保险要注意四个条款

  购买健康保险要注意四个条款

  一、年龄限制条款

  健康保险主要有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三大类,根据健康保险的险种不同,健康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而最高投保年龄在60周岁至70周岁之间。

  二、免赔条款

  比如住院医疗保险,它属于补偿性保险,而补偿性保险是根据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且补偿额度不能超过实际支出。因此,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住院医疗保险规定一个免赔额,即如果医疗费用低于免赔额,则被保险人不能获得赔偿。

  三、观望期条款

  观望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保险公司在承保健康保险时都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险种不同,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四、保证续保条款

  健康保险的“保证续保”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在前一保险期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专家说,如果被保险人符合保证续保条件后,保险公司不能因被保险人个人健康发生变化而拒绝续保,也不能提高保费、增加除外责任或延期承保,更不能拒绝续保。投保人需要了解这些条款,以利于个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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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理赔给付的角度看,各保险公司一般开办的健康保险主要有医疗费用报销型和医疗补贴型两类。由于这两类险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给付方式不同,因此,客户出险后来保险公司办索赔应该注意的问题也有区别。

  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是指对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条款约定进行的理算赔付,一般需要提供齐全必要的单证:原始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发票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包括用药清单和其他治疗费用清单)、保险单原件、身份证明。此外,医疗费用报销型的保险理赔给付是补偿型保险给付,如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前,已在单位或其他保险公司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已报销费用在核算时就予剔除。

  医疗补贴型保险,是指对产生的医疗事实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不受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限制,如一些保险公司的附加住院补赔、终身住院补贴,此两个险种均是按实际住院天数进行赔付。理赔时除需要提供必要的单证外,每日住院的事实必须清楚,如在住院期间私自外出、或治疗已经结束而不出院的,在理赔时不能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