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如何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各城实际,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范围:

  具有本地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重点:个人缴费部分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2个档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规定逐年缴纳保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和经济发展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各地可按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缴费方式。

  集体和政府补助: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可参照当地相关文件)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2013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80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城乡居民,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提高和增发部分的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承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009年12月29日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其他养老待遇的,不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009年12月29日未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2011年10月20日未满60周岁的城镇居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缴费至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止。其中,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乡居民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鼓励长期缴费,多缴多得,具体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如何办理

  1、本人或者家属携带需办理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四个不出村服务站)进行办理。

  2、带够现金。一般情况下,最低保费是300元/年,如果你的身份证年龄至领取年龄超过15年,可以一年一年慢慢交,如果低于15年,那么你就需要进行补交,这个可以根据身份证上的年龄算出来。

  3、交费后,办理人员会开票一张收费发票和一个红色的缴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