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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

  众所周知,在了解了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和领取的月份后,就能算出保险金的额度,即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下面介绍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苏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最高标准为1820元/月,最低标准为975元/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