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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至尊两全分红型保险详情概述

  新华保险吉祥至尊两全分红型保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保额分红复利递增、责任完善、功能全面等特色,还能与重大疾病等多个险种灵活组合,能满足消费者中长期保险理财规划的需求。

  投资分红保险划算么?重疾分红险,投资保障两不误。

  新华保险吉祥至尊两全分红型保险概述:

  一、领取加量,更舒心。满期可领取保险金额的105%。

  二、保障加倍,更安心。十八周岁后两倍身故或全残保障、投保人意外豁免保费,突显保障本质。

  三、少儿加保,更贴心。未成年人投保零风险保额,提高了未成年人成年后的身价保障及满期利益,增强了重疾保障。

  四、增值稳定,更开心。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传承经典十余年。

  详细说明:

  交费期间:5.15、20、30年(以交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5,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1。

  如果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18周岁前,给付①+②

  ①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如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公司则不予豁免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