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宁夏已经全面实行了医保报销政策,但是,有些市民不了解报销比例,从而不清楚自己可以报销的金额。那么,宁夏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城乡居民到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使得群众在医改中获得了实惠。
普通门诊统筹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30元(含一般诊疗费)。参保城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按规定要求由县级医疗机构承担普通门诊统筹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执行35%的报销比例;门诊大病起付标准调整为400元,按照一、二、三档缴费,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为50%、60%、65%。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年性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苯丙酮尿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宁夏此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是继2011年实行全区城市和农村户口统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在全区推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之后,连续第3次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
另据了解,宁夏今年6月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如发生高额大病住院医疗费,当基本医疗报销后,患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累计如超过6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介入。此政策在固原市和石嘴山市按照市级统筹模式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区逐步推广。将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大病保险资金,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不足或者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