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淮南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已实施

  淮南市2011年12月起就已经开展为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淮南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实现了公积金本异地“通存通贷”。后因政策调整,于2013年暂停。目前,淮南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又重新实施,广大职工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的通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矿业集团分中心、凤台分中心),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省内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买住房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市自2011年12月起已经开展为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淮南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实现了公积金本异地“通存通贷”。后因政策调整,于2013年暂停。截止2013年10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此类贷款252笔,贷款金额6368.80万元。

  根据新的规定,只要在安徽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购房所在地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淮南或省内其他地市购房,均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未贷款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资料,在省内各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规定满足了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增强了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