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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博乐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市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博乐市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博乐市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义务,并且博乐市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博乐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