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为了方便企业、职工办理业务,龙岩建立公积金管理中心。据悉,龙岩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共有5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核算住房公积金、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等工作。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建于2003年4月6日,是在原龙岩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基础上经机构调整而成立。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贷科、支取科、计财科和监督科。下设7个县(市、区)管理部,分别是新罗区管理部、上杭县管理部、武平县管理部、长汀县管理部、连城县管理部、永定县管理部、漳平市管理部。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编制48名,现有职工44名。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以下工作: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以及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龙岩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审核,提交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由市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五)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
(八)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