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为使住房公积金使用规范化,温州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能任意提取。那么,温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以及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八)出国、出境定居的;
(九)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