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中国人寿康宁定期险的条款简介

  康宁定期健康保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能够提供二十种重大疾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到70周岁,没有发生重大理赔将返还全部保费。如果想要投保这款产品,就应该了解该产品的保险条款,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下中国人寿康宁定期险的条款。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