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公积金转移介绍
缴存职工在河池市范围内工作调动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的同城转移手续。即将原工作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那河池公积金转移程序和所需材料是什么呢?
(一)办理程序
1、原工作单位经办人或缴存人本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审批表》、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宜州管理部)办理转出手续;
2、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宜州管理部)审核资料,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3、新工作单位经办人提供《汇缴变更清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罗城管理部)办理转入手续;
4、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罗城管理部)审核资料,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办理完转移后续后,新工作单位为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原工作单位办理转出手续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调动证明材料。
2、新工作单位办理转入手续需要提供:《汇缴变更清册》、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调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