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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大病医疗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合规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晋城医保支付后,累计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合规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1、起付标准为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2、支付比例。1万元以上至5万元,按55%支付。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65%支付。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75%支付。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按80%支付。30万元以上至40万元,按85%支付;

  3、二次补偿。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城镇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住院医疗费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自付仍然超过5万元以上合规的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