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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公积金提取电话是多少

  塔城公积金提取电话是多少?公积金提取的电话是0901-6689278,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时有任何疑问要及时拔打该电话询问,这样可以提高办理的效率。

  提取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按照所购房屋来源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的,一年内提供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证明;

  (二)购买二手房的,一年内提供交易后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契税完税证明;

  (三)动迁安置房的,一年内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契税完税证明。

  异地购房的还应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或异地户籍证明。以上时间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登记的时间为准。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证明。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贷款合同、近期还款证明,偿还购买自住房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个人征信记录。

  4、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单身职工还应提供单身证明。

  5、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件;不能提供退休证件的,应当提供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6、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须提供缴存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

  8、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伤残证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9、缴存人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且非本行政区域户口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协议、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

  10、缴存人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须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协议、未再就业证明。

  11、缴存人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按异地转移业务办理。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