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新余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众所周知,参保人因生育所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可以进行报销的。那么,如果进行生育保险报销该怎么报?下面就以新余生育保险报销为例进行介绍,简单来说,新余生育保险报销分为登记申报、审核核准、结算支付三大步骤。

  登记申报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登记并申报。

  审核核准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结算支付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