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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

  抚顺市职工如果是购买房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过自身情况不一样,所需要采取的提取方法也不同。那么,抚顺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目前可分为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两种形式。

  全部提取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非本市常住户口和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或因企业破产、转制等原因,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部分提取

  1、一次性全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2、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0%的,每隔一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0%)×12;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未办理购房贷款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4、建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建房行为发生前一个月(以文件明示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并且不得超过房屋造价。

  5、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翻建行为发生前一个月(以文件明示的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费用总额。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大修行为发生前一个月(以文件明示的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