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内蒙古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以前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但现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那么,内蒙古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公积金异地转移分为三种情况,不同情况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是不一样的。

  一、同城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调动职工提交调动证明材料、身份证件。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调入单位新账户。

  二、同城不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城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转账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

  三、异地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户口迁移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开户银行以及账号)。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汇款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