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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新疆生育保险制度是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女职工可以在生育期间享受产假、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等项待遇。下面就一块儿来看看女职工可以在报销中享受多少待遇吧!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生育前一个月缴费基数×产假月数(男职工不享受)。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产假15天(发放15天生育津贴)。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休产假42天(发放42天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顺产2200元、助娩产2800元、剖宫产4000元、流产800元、引产1500元、每多生一胎增加200元。

  3、参保职工在生育年龄内实施节育措施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符合自治州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其支付标准为:单纯输卵管结扎手术1000元,放置节育器(取)100元、输卵管吻合复通手术800元、输精管结扎术200元。

  4、转诊。转院异地生育:确因病情况需要转诊转院的应经州域内二级及州社保局备案(同意)。

  例如,某企业单位,有一女职工生于1986年9月4日,汉族,于2014年12月1日剖宫产一男(女)婴(第一胎),如何计算她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产前检查:1500,剖宫产4000,生育前缴费基数(2014.11)是2290。

  生育医疗费:1500+4000=5500元

  生育津贴:2290×(143天÷30天)=10915.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