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应警惕四种不良心态
只有在意外发生时,大多数人才可能感觉得到保险保障的必要,可是即便是买了保险的人也不会去期盼意外的发生。所以,对有意购买保险的人来说,常常会有矛盾的心态。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避免以下几种负面的想法和心态。
1、侥幸心理。不少投保人在参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事,认为自己从中既没获利,更是花钱了,就产生了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保险专家表示,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这万分之一的风险或许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
2、从众心理。常常,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容易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认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种心理平衡。专家表示,从众心理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经济收入怎样,财产价值多少,工作环境如何,身体状况怎样,加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这些情况有很大差别,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有意投保的消费者不要嫌麻烦,应该去找保险公司咨询,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既符合个人要求,又能规避风险,寻求量身定制的保障。
3、盲目心理。购买保险应该有的放矢,不能“求全责备”或者“扔进篮中的就算作菜”。比如有些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儿童保险时,一味求多,几份甚至十多份儿童险累计购买,却不知儿童险的保额上限为10万元,超出部分算为无效。又比如健康保险,购买的前提必须是看清条款责任范围,明白健康险种和一般人身险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哪些状况可以投保,哪些状况属于除外责任。还有关于日后万一出险怎样获得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均是以后索赔的关键之处,以为投保了健康险就能保障自己的健康,看病住院都不用花钱,这样的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4、获利心理。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心愿。即使是有投资收益的投连险投保者,也要时刻看清保险最大的功能还是在于保障,投资获益是附加功能,不可过高地指望投连险、万能险的投资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