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西安失业保险条例简介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失业保险的政策,近日,西安市社保局印发《社会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那么,西安失业保险条例主要有哪些内容?该条例规定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业保险。

  参保范围

  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业保险。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

  (一)失业保险金和生活补助费;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