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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责任免除

  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四款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

  七、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八、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器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任何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五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投保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投保人因先天性疾病;

  六、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