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职工都应要高度重视。对于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忘缴或迟缴公积金的单位,需尽快补缴,那么临汾公积金补缴如何办理呢?
一、补缴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单位补缴说明及相关材料
(1)按月补缴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不满6个月(含6个月)或按月补缴时间距今超过6个月的,提供单位补缴说明一份(包含以下内容: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补缴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补缴原因,补缴起止时间,补缴基数,补缴金额)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按月补缴6个月以上或差额补缴的,除需提供补缴说明(内容同前)外,还需提供职工补缴期间工资原始凭证或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补缴的程序
支票补缴
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如单位已开通网上业务,请与补缴前在网上进行补缴申报,无需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托收补缴
托收单位请于托收日前3个工作日在网上进行补缴清册确认。期首套贷款利率的1.1倍。
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