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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根据南京市政府公布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政策来看,7月1日起,身处南京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便可申请租房补贴。需要注意的是,南京租房补贴政策规定,这三类人群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申请补贴,相关人员应加以了解。

  外来务工人员

  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南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基南京条件;

  2、收入符合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3、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4、南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住房。

  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南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户籍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74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