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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民生中的作用,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呼和浩特市将推出多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好政策。那么,2016年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呢?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惠民政策一: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惠民政策二:延长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为1年至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具体年限按照贷款金额、偿还贷款能力、剩余在职工作年限等综合确定。

  惠民政策三:延长申请贷款有效期

  贷款的申请有效期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贷款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4年,多层住宅不超过3年,二手房不超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两年。

  惠民政策四:放宽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评定标准

  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评定标准由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调整为不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60%。借款人家庭工资收入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如借款人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或其他有偿还贷款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视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