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公积金政策解读
2016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购买本市或外省市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审核方式和一系列操作细则。那么,2016年上海公积金政策有什么变化呢?政策的变化主要集中在公积金的提取等方面。
公积金提取新政1、上海公积金提取违规可构成犯罪
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如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也可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如发现违规提取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积金提取新政2、上海公积金一年内再交易需申请
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
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公积金提取新政3、上海公积金提取需严查职工信息真实性
缴存职工应当按照规定,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提取受理过程中,应该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审核职工提取资格,提取受理后通过政府部门间协作核查职工申报信息真实性,防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发生,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