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早知道!
2016烟台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早知道!
问:社保缴费基数
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一个年度内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通常用月缴费基数表述(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额)。它是指职工上年度(1至12月份)所有工资性收入月平均额。缴费基数实行保底、封顶。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2016年,烟台市企业职工月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13115元。
问:职工退休后医疗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怎么办?
答: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当年度缴费基数补缴医疗保险费,当年度没有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补缴。也可本人申请放弃退休后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问: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遗属待遇都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一个年度内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0元丧葬费,加1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
问:个人医疗账户金如何计算?
答:35周岁及以下的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2.3%;
35至45周岁的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2.7%;
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3.4%;
退休人员=年龄×1.5。
单位每月20号之前领到的社保卡,医疗账户金于当月月底或次月月初到账;20号之后领到的社保卡,一个半月后医疗账户金到账。
问:企业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答:按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为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医疗保险男职工需缴纳25年,女职工需缴纳20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够15年的,如何缴费办理退休?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