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年车险新规新政策解读

  自2015年6月1日起,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今后保险公司给出的商业车险费率折扣高低,将与车主的驾驶行为和驾驶风险更紧密的结合,经过保险公司的精算评估之后,驾驶风险低、安全意识好的车主将可以得到更大的实惠。

  具体来说,新商业车险费改实施后,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纯风险保费”相对固定,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测算;“附加费用率”与“费率调整系数”中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将由各保险公司自行测算确定,“随车”、“随人”的风险定价模式将会更为突出,其核心目标在于奖优罚劣,鼓励车主安全驾驶。

  新商业车险费改采用了“车型定价”的模式,本质上是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对不同安全系数、不同维修成本的车辆区别定价,引导汽车行业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还有强化“车主定价”模式,如果客户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付,车险保费最多可比上年优惠40%。

  另外,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还带来了车主期待以后的红利:

  首先,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拓宽了保障范围,将为广大的车主提供更多保险权益:

  1、新增了冰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将可以获得赔偿。

  2、新车在未上牌照的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转籍车辆无有效临时车牌的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今后也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3、今后如果出现车撞家人的情况,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以在三责险项下赔付。

  4、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

  5、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险等三个附加险并入主险责任范畴,由主险一并进行承保。

  6、驾驶证丢失损毁,出险后补办;或者驾驶证过期,出险后依法换证,仍可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让车险理赔更方便。

  本次商业车险改革,更加明确了车损险三种不同的索赔方式: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多种形式的索赔为车主进行事故后续处理提供了极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