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新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在原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整合成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420元/人。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也就是说,除了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户口不在本县但在本县常住的,也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是预计在2017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必须提前购买城乡医疗保险,出生后补缴需缴纳全款;四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四、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8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下一个年度的参保缴费期。
五、在哪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各社区、村、组干部进行集中收缴,个人带好自己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前往社区、村、组办理参保缴费。
六、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从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开始,我县在校的中小学生参保必须随家庭整户参保,学校不再统一收取,特别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子女,请及时到所在社区、村组参保缴费。12月31日为下一个年度的参保缴费期。
七、特殊人群的个人参保资金怎么解决?
凡持有2016年10月31日前办理的重度(Ⅰ、Ⅱ级)残疾证的城乡残疾人,其个人缴费资金由县残联统一解决。城乡五保户个人参保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