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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清单

  盘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清单,有公积金的朋友们,您对公积金了解多少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都需要哪些材料?面就让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那些事。

  一、购买商品房、现房、公房、拆迁安置房和二手房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台同》;首付房款凭证。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二)购买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台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三)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出售的公房,需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四)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西安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款凭证:如安置时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分房证明、财务费用结算表和缴房款凭证。

  (五)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发票。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

  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户主的农业户口簿;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相关费用发票。

  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退休职工,提取时只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未达上述年龄,但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提取时需提供: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退休审批表。

  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残疾等级1—4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护照;出境定居证明、国内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或中心指定的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本人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的定居公证书原件和护照、定居证明复印件。

  六、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须知》的要求,前往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需提供:借款合同及最近一期还款证明(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货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证明)。

  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提取时需提供: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时需提供: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八、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取时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

  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九、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时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案首页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当期医疗费用发票(院外购药发票还须有医院处方);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十、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遇到突发事件,使家庭发生大额支出费用并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提取时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大额支出费用发票;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十一、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时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十二、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提取时需提供:死亡证明(包括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需加盖公章);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两人或多人具有继承权的,委托其中一人办理提取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

  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领取。

  十三、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