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60元“少儿乐”综合意外险条款
投保案例:
金贝贝4岁,参加泰康人寿少儿乐综合意外险计划,投保1份,年缴费60元。
金贝贝在幼儿园玩耍时意外摔跤并撞伤头部。在合理用药范围内花费医疗费用3800元,住院20天,其可以得到的赔偿是:
1)意外医疗保险金:(3800-100)*90%=3330元
2)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20元/天*20天=400元
合计获得3730元赔付。
意外身故/残疾
5万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一次性给付5万元;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烧烫伤的,根据残疾或烧烫伤的程度按比例赔付,最高给付5万元。
非在校日意外伤害医疗
5000元
100元免赔,80%赔付。
在校日意外伤害医疗
5000元
100元免赔,90%赔付。
非在校日意外住院津贴
10元/天
在校期间意外而导致的住院津贴:10元/天
在校日意外住院津贴
20元/天
在校期间意外而导致的住院津贴:20元/天
特别说明:
1、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比例为100元免赔,90%赔付。非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为100元免赔,80%赔付。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范围内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3、在校日是指不包含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寒暑假日、周六及周日的日子。对于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的被保险人,依据其就读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规定确定寒暑假日;对于非就读于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将1
月15日至2月15日,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约定为寒暑假日。非在校日是指本附加合同定义的在校日以外的日子。
4、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客户可凭电子保单号拨打泰康人寿热线95522验真。
5、本保险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壹份,多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