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泰康60元“少儿乐”综合意外险条款

  投保案例:

  金贝贝4岁,参加泰康人寿少儿乐综合意外险计划,投保1份,年缴费60元。

  金贝贝在幼儿园玩耍时意外摔跤并撞伤头部。在合理用药范围内花费医疗费用3800元,住院20天,其可以得到的赔偿是:

  1)意外医疗保险金:(3800-100)*90%=3330元

  2)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20元/天*20天=400元

  合计获得3730元赔付。

  意外身故/残疾

  5万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一次性给付5万元;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烧烫伤的,根据残疾或烧烫伤的程度按比例赔付,最高给付5万元。

  非在校日意外伤害医疗

  5000元

  100元免赔,80%赔付。

  在校日意外伤害医疗

  5000元

  100元免赔,90%赔付。

  非在校日意外住院津贴

  10元/天

  在校期间意外而导致的住院津贴:10元/天

  在校日意外住院津贴

  20元/天

  在校期间意外而导致的住院津贴:20元/天

  特别说明:

  1、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比例为100元免赔,90%赔付。非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为100元免赔,80%赔付。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范围内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3、在校日是指不包含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寒暑假日、周六及周日的日子。对于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的被保险人,依据其就读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规定确定寒暑假日;对于非就读于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将1

  月15日至2月15日,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约定为寒暑假日。非在校日是指本附加合同定义的在校日以外的日子。

  4、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客户可凭电子保单号拨打泰康人寿热线95522验真。

  5、本保险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壹份,多投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