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理赔的主要内容
财产保险理赔是财产保险赔偿处理的简称,是保险人或委托的理赔代理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后,根据财产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遭受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所进行的一系列调查核实并予以赔付的行为。
保险理赔是保险经营的一个关键环节,理赔功能的切实发挥是保险保障功能的体现,是保险制度存在价值的体现。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之一正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得到理赔,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而保险公司认真审核认定保险责任,提供周到的保险理赔服务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因此,在保险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理赔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财产保险理赔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真正原因。损失的真正原因是判断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关键,也是保险赔付的前提条件。因此保险人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真实,或了解的情况不深入,就会给理赔工作带来困难。
2、确定标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要对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进行计算。在财产保险中,通常损失以保险金额为限,除非经特别约定,否则间接损失和非物质损失不在保险范围以内。
4、确定被保险人应得的赔偿金额。在完成前三项工作后,保险公司要根据保险金额、损失情况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