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汽车保险理赔知识十七问
有哪些常见的汽车保险理赔知识?如下:
1、常见的哪些违章行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答:1、无有驾驶证的;车证不符的。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3、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4、非经营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2、车辆出险后,我能自行修理,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这恐怕不行。保险合同有明确规定,出险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保险公司会及时查勘现场,不会耽误您修车和索赔时间,您可以依据我公司的定损标准尽快修车,这样就不会给理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飞来的小石子将我车上的挡风玻璃或车窗玻璃碰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您的保险意识可真强,心也细。我正要向您推荐玻璃单独破碎险,在车损险部分,玻璃单独破碎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是如果您加保了玻璃单独破碎险后,保险公司就负责赔偿。
4、保险车辆被盗抢,缺少哪些证明会增加免赔率?
答:车辆被盗抢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丢失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都将增加0.5%的免赔,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免赔。所以您尽量不要将这些物品单独放在车里。
5、车辆被盗抢期间,车辆被犯罪分子利用致使第三者发生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无论任何人驾驶该车导致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属免除责任。
6、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乘客伤亡,该不该赔付?
答:在交通事故中,凡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导致司机、乘客的意外伤亡,如果您投保了车上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由此导致的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7、当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赔款的计算起什么作用?
答:您的驾驶技术一定很好,同时您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计算赔款的重要依据,其中规定了事故双方须承担责任的比例,这也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比例,同时责任比例也决定了保险公司的对您的免赔率。例如甲、乙两车发生碰撞,交警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并承担80%的损失,乙车负次要责任并承担20%的损失,这意味着甲车承担的损失为(甲车损失+乙车损失)80%,另外20%由乙车承担,保险公司的赔款将在此基础上扣除归乙车承担的那20%后进行赔付。如果您的车投保了不计免赔险,那么在车损和三者的赔付中就不扣面配费了。
8、购买了盗抢险的车被盗后可以立即拿到赔款吗?
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后,要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9、我买了辆旧车,能否按购买时的价格投保?
答:可以,但是一旦发生事故,您将得不到足额的赔偿。因为修复时使用的是新零件而不是旧零件,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只能按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减除不足额投保部分,这样您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所以,您尽量选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10、如何解释比例赔付?
答:比例赔付就是在车辆投保时,保额低于新车的购置价(即不足额投保)。如果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保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来计算赔款。
比方说:王先生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本田车,投保金额为15万。车辆意外受损,修理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根据投保金额(15万)与新车购置价(30万)的比例来进行计算,公式:2万*15万/30万=1万元。所以实际赔付金额仅为1万元。
因此,在投保时我们还是建议您按照新车购置价格来确定保额(即足额投保),这样您获得的保障会大得多。
11、我的保险车辆进营业性修理厂保养、维修期间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赔付?
答: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赔付的。因为当您的车进入营业性修理厂进行保养、维修时,修理厂就具有了对车辆照管,看护的责任和义务,并要保证维修的质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任何原因的车辆受损,修理厂都要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就不能再进行赔付了。
12、是不是只要保了盗抢险,无论车上丢了什么零部件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
答:不是,盗抢险只针对整车被盗来进行赔偿,对于部分零部件的丢失,如轮胎或车内物品,保险公司不会给与赔偿。所以我们建议您尽量选择管理条件较好的停车场停放您的车辆。
13、自燃损失包含哪些情况?
答:自燃损失是这样认定的,只要不是人为原因及车辆险条款中除外责任的原因引起的汽车燃烧都属于自燃损失。
14、车辆出险后不报交警可以吗?
答:那就要根据情况来看了,单方事故在保留了第一现场的时候可以不报交警。比方说,您的车不小心碰到了路边的树桩,您就可以拨打我们公司的报案电话,定损人员就会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勘,这样您就可以不用报警了。但如果是多方事故原则上是要报交警处理的,但您可以保留现场,先向我公司的查勘人员说明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15、车辆过户、改变使用性质应该怎么办?
当保单中的内容发生变化,如新车核发号牌、车辆过户(变更被保险人)、改变使用性质、调整保险金额或终止保险责任、保单有错误等等,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出具批单,若变更项目影响保费,还将追加或退还这部分保费。在保险业务中,就叫批改。
16、保险车辆出险后应该怎么办?
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必须立即停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及时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实施救援,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即可带齐有关单证向保险公司索赔。
若发生车辆被盗抢或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如派出所、巡警)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17、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有差别吗?
条款和费率上没有差异,因为同一个地方的各家保险公司执行的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统一车险条。
1、什么是重复保险?
是否可以得到多份赔偿?在汽车保险中,重复保险是指为同一辆汽车的同一风险,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汽车保险。
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所以,千万不要为同一辆汽车投保多份相同的汽车保险。否则,有一部分保费是白花了,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2、什么是超额投保?是否可以得到超额赔偿?
超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也就是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20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超额投保。超额投保不能得到超额赔偿。《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3、什么是不足额投保?其后果是什么?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例如,一辆价值12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如果按照8万元确定保险金额,则属于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的后果是: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比例赔付。
4、什么是比例赔付?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发生?比例赔付是指保险公司不按实际损失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而是按照实际损失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中,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都将导致比例赔付。
举例说明如下:一辆价值12万元的普通桑塔纳轿车,按照6万元投保车辆损失险,如果车辆碰撞后需要2万元修理费(假设是自己车的全部责任,并已附加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公司只赔偿1万元,计算方法是:赔款额=修理费×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同样的事故,如果按照12万元足额投保,将得到保险公司2万元的全额赔付。
5、在汽车保险中,什么叫第三者?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6、在汽车保险中,选择险种有什么限制?
A、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投保的险种,是《公路法》规定的强制保险。在验车、新车领牌照等方面都要检验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其它险种都是自愿投保的险种。
B、全车盗抢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风档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种。
C、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司机乘客)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车上责任险(指车上人员,即司机乘客)。
D、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首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7、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在汽车保险中,投保人是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即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归自己所有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会产生两方面影响:
一方面,被保险人不负交保险费的义务,该项义务由投保人承担,即谁投保谁交保险费。
另一方面,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可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全部损失时(如车辆被盗抢、碰撞中车辆报废等),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投保人没此项权利。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一致的情况下,则没有以上两方面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