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交强险还需要第三者责任险吗?
家有汽车的消费者应该都知道,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保险,商业保险中还有一个险种叫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责任很相似,许多消费者都表示不太清楚这两个险种的联系和区别,不知道有了交强险是否就可以不买第三者责任险了。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联系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而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也属于三责险范畴,两者都是对机动车造成的第三方伤害进行赔偿。但是,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着诸多不同,只拥有交强险远远不能覆盖第三者责任的风险,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满足车主更多样、更精细、更高额的保障需求。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标准,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管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第三者责任险则规定了免赔额、免赔率和责任免除等事项,具有一定的限制性。
三是是否具有强制性。交强险具有法定强制性,而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业务,车主自愿购买。
四是条款费率的差异。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三责险在条款和费率上各有差异。
五是保障额度不同。交强险的赔付限额是固定的,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费用的最高赔偿分别是11万元、1万元和0.2万元,而第三者责任险的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费用的最高赔偿则根据车主选择的投保保额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