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盗抢险理赔范围及详细流程
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整个保险车辆被盗后,经由公安部门立案,在三个月以上仍未找到者属保险责任;在三个月内查获,但发现车辆已遭破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这种因全车被盗抢而造成的损失,也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条款予以相应的赔付。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全车盗抢险理赔程序
一、24小时内被保险人或当事司机带齐⑴本人身份证⑵驾驶证⑶行驶证原件向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加盖派出所公章的⑴报案回执⑵被盗(抢)车辆报案表。
二、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需告知当事司机姓名,案发地点,开始停放时间,发现被盗时间,以及事故经过。
被保险人或者当事司机带齐以下资料
⑴保险单正本
⑵行驶证原件
⑶附加费本
⑷驾驶证原件
⑸全套车匙
⑹报案回执
⑺被盗(抢)车辆报案表
⑻养路费证
⑼购车原始发票
⑽车船使用税证
向保险公司作书面报案,并取得以下材料:
⑴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
⑵赔款收据
⑶索赔通知书
⑷权益转让书
⑸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等一套完整的索赔手续。
四、被保险人收集完整的索赔资料后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损失计算,并制作《赔款计算书》交保险公司核赔人员。
六、核损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