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汽车盗抢险理赔范围及详细流程

  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整个保险车辆被盗后,经由公安部门立案,在三个月以上仍未找到者属保险责任;在三个月内查获,但发现车辆已遭破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这种因全车被盗抢而造成的损失,也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条款予以相应的赔付。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全车盗抢险理赔程序

  一、24小时内被保险人或当事司机带齐⑴本人身份证⑵驾驶证⑶行驶证原件向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并取得加盖派出所公章的⑴报案回执⑵被盗(抢)车辆报案表。

  二、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需告知当事司机姓名,案发地点,开始停放时间,发现被盗时间,以及事故经过。

  被保险人或者当事司机带齐以下资料

  ⑴保险单正本

  ⑵行驶证原件

  ⑶附加费本

  ⑷驾驶证原件

  ⑸全套车匙

  ⑹报案回执

  ⑺被盗(抢)车辆报案表

  ⑻养路费证

  ⑼购车原始发票

  ⑽车船使用税证

  向保险公司作书面报案,并取得以下材料:

  ⑴被盗(抢)机动车辆立案表

  ⑵赔款收据

  ⑶索赔通知书

  ⑷权益转让书

  ⑸被盗(抢)车辆侦破结果证明书等一套完整的索赔手续。

  四、被保险人收集完整的索赔资料后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五、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提交的索赔单证进行损失计算,并制作《赔款计算书》交保险公司核赔人员。

  六、核损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