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金额是多少?有什么条件?

  失业保险是五险之一,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按时缴纳足额的失业保险的职工在失业后,满足申领失业金的前提下可领取失业金。那么,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什么?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

  根据失业金领取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可以得知,2015年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与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有关。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例如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例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激发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小于3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445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大于等于35岁,或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25年的、小于45岁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0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1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的、大于等于45岁,或累计缴费年限2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第1至12个月为每月550元,第13至24个月为每月440元,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每月410元。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该细则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

  应征服兵役;

  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