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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已经过期晚一个月怎么办?会罚款吗?

  汽车强制险也就是我们说的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很多车主都知道汽车强制险是一年一交的,然而有些粗心的车主常常忘记交强险续保,那么,汽车强制险过期了一个月会罚款吗?

  1、汽车强制险过期一个月的处罚条款

  如果交管部门发现机动车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强险的投保事宜,那么,就会对未办理交强险的机动车进行扣留,并要求车主进行投保,并且还会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保险费的2倍金额,车主如果及时的补办交强险,那么,可以携带办理好的交强险保险单和保险标志来领取机动车辆。

  如果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按照规定来放置交强险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可以对机动车辆进行扣留处理,对车主进行通知,要求其提供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或者是对交强险进行补办,并且,还能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如果车主提供了交强险的保险标志或者对交强险进行有效的补办手续,就可以将机动车领取。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车发现后,有权扣留机动车,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由此可以看出,强制险过期后还开车上路的车主将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何种待遇了。

  2、尽快购买交强险续保。带以下资料直接找保险公司投保:

  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照片,三选一即可)

  (1)投保人如果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正反面,二选一即可)

  (2)投保人如果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照片,二选一即可)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