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保险金额大于、等于、低于保险价值分析

  保险金额大于、等于、低于保险价值分析,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简称保额,它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负担损失补偿或约定给付的金额,也是保险合同上的最高责任限额和计算保险费的依据。财产保险金额是根据投保财产的保险价值来确定的;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则是通过保险公司和投保入之间协商并且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及经济收人情况确定的,通常没有限制。

  保险的三种形式:

  (1)等值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叫等值保险。投保人为求得充分的保障,将其财产的全部价值按市价定为保险金额并载明于保险合同,同时当财产发生增减变动时又能会同保险公司及时批改合同,使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保持一致。如深圳市某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仅两天,便意外发生火灾,损失30多万美元,由于投保时按帐面价值足额投保,市人民保险公司核定损失后,仅用4天的时间便给予赔付30多万美元。由此可见,购买保险时核定保险金额应尽可能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相接近,才能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2)低值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叫做低值保险。即投保人只将其保险财产价值的一部分购买保险,其余部分留归投保人自保。低值保险发生损失时,如全部损失只按保险金额为最高赔偿限度;如发生部分损失时,则按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比例计算赔偿。

  (3)超值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叫做超值保险。当灾害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其超过部分无效,不予赔付,同时多收的保险费也不予退还。所以超值保险是完全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