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什么?
所谓额外给付重大疾病,是对于其附加的主寿险而言的。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因为其重大疾病保险的性质,独立给付,无需在主寿险保额里面进行扣减。与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搭配的主险,一般是终身或两全年金保险(身故还保费),并且重疾保险金的给付一般要求被保人确诊一段时间后(多为28天或30天)依然生存,才能给付保险金。
随着重疾险产品的不断丰富,市场上正孕育而出一种额外给付型产品。
首先,该产品对疾病的保障种类更为全面,保障范围中添加了一些轻度重症,从而使保障更加全面;再者,此类产品将保障范围中的疾病类型进一步细分为轻度重症的特定疾病和重大疾病两类。其中,重大疾病的赔付方式与普通的重疾险产品相同,确诊后可得到全额一次性给付。但如果被保险人罹患合同中列示的特定疾病,可以得到重大疾病保额之外的额外给付,具体给付额度依据产品而定。特定疾病与重大疾病的赔付之间并不冲突,但被保险人获得给付后,相应的特定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将终止,不能再次得到理赔。
提取给付和额外给付哪个好?
对很多人而言,投保重疾险是为了有钱防大病。但对于一些投保人而言,理赔时保险金的给付方式没选对,导致大病来袭时仍然没钱治。重疾险的给付方式怎么选择,提前给付会导致主险相对减少。提前给付的重疾险一般是附加在主险下面,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将主险的身价保额提前给付,主险的保额会相应的等额减少,如主险的保额为30万元,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保额10万元,那么如果保险公司对重疾赔付10万元,则主险保额相应降低为20万元。
而额外给付,不会影响主险的保额。额外给付不涉及身价或满期保险金,是独立的重疾保额,不影响主险保额。同样是30万的身价保额,如果重疾理赔30万元后,身故或满期保险金依旧为30万元,仅终止重疾这部分的合同,其主险保额继续有效。
所以,注重性价比的消费者可以投保提前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额外给付的优势在于给付重疾理赔后,如果最终发生主险保险责任的风险,还可以再赔付相应的主险保额。因为赔付完重疾后寿险保障依然存在,适用于注重全面保障,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