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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代理人?什么是保险经纪公司?

  什么是保险代理人?什么是保险经纪公司?朋友在投保保险时,通常会了解对方是不是保险代理人?一直认为只有找到保险代理人,购买保险才最放心。

  其实不然,还有一个让你更放心的,那就是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不但要具有保险代理人的基础资质外,对其还有更高的要求和规定,比如最低股本及资产净值要求为十万元,专业弥偿保险最低为三百万元(弥偿保险主要用于补偿因其欺诈、疏忽或其他风险而可能让客人蒙受的损失)。

  另外,保险代理人只可以代理一间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保险经纪公司可代理保险市场上的所有险种。在客人计划投保保险时,保险经纪公司会综合评定什么险种更适合客人,给客人专业中肯的意见。因每个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有自身的特色,不可能合适于所有客人,如收益、保障范围、核保条件等,以重疾来说,保x的重疾保单价值高,但核保稍严;而友x重疾保障范围宽,同等条件保单价值低。而保险代理人通常都会及力推荐某一保险公司的产品,这是一个不足!

  下面我们就细说一下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的具体定义和要求!

  什么是保险代理人?

  1、保险代理人的登记

  任何人士要成为保险代理人,必须经由一名保险人委任,并在保险业联会(联会)所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登记委员会)登记。获委任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代表超过4名保险人,且其中不得有两名以上为长期业务保险人,根据《保险公司条例》,保险人须在其注册办事处或经保险业监督认可的地方,存放一份获委任保险代理人登记册,供公众查阅。为此,保险业监督己批准联会的注册办事处存放该登记册及供公众查阅。

  保险人须在登记及注销获委任保险代理人之日起计7天内,向保险业监督呈交登记或注销的详情。在这方面,保险人向登记委员会提供有关详情也被视为遵守此项规定。登记委员会接获保险人通知后,须相应地更新登记册及通知保险业监督。

  2、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根据《保险公司条例》第67条,保险人须遵从联会发出的保险代理管理守则,联会会定期修订该守则以配合市场发展。《保险公司条例》第68条规定保险人须就其委任的保险代理人对客户所发出的保险合约及作出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交易行动负责。

  保险代理管理守则主要订明登记及注销保险代理人的规则和程序、登记委员会处理投诉和要求保险人对其委任的保险代理人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力、作为保险代理人的适当人选准则及代理合约的最低要求。

  什么是保险经纪?

  1、保险经纪的授权

  有意成为保险经纪的人士须向保险业监督申请授权,或成为获保险业监督认可保险经纪团体的成员。任何保险经纪,无论由保险业监督直接授权或作为获认可保险经纪团体的成员,均须遵守同样的法例规定。

  要获授权为保险经纪或成为获认可保险经纪团体的成员,有关人士须为合宜和适当的保险经纪人选。并须符合保险业监督所订定有关下列各项的最低要求:

  1)资格及经验;

  2)股本及净资产;

  3)专业弥偿保险;

  4)备存独立客户账目;

  5)备存妥善的薄册及账目。

  最低股本及资产净值要求为十万元。而专业弥偿保险的弥偿数额须按保险经纪佣金收入厘定,最低为三百万元(用于补偿因其欺诈、疏忽或其他风险而可能让客人蒙受的损失)。

  2、保险经纪登记册

  保险业监督须备存一份获其授权保险经纪登记册。获认可保险经纪团体须各存一份成员登记册。登记册内须载有保险业监任就该获认可团体各成员而规定的资料,让公众查阅。

  3、审计要求

  获保险业监督授权的保险经纪,须向保险业监督呈交经审计的周年财务报表连同一份有关其是否持续符合最低限度规定的核数师报告。获认可保险经纪团体的成员须向其团体呈交经审计的周年财务报表连同一份有关其是否持续符合最低限度规定的核数师报告。获认可保险经纪团体亦须每年向保险业监督呈交一份核数师报告,以证明其成员持续符合最低限度规定。

  保险代理人就好比是国内个体工商户,而保险经纪公司就好比是国内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购买保险,找保险经纪公司更好。

  客人投保时,万一因其欺诈、疏忽或其他风险而蒙受损失,保险经纪公司缴纳的“弥偿保险”会为你保驾护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