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滞纳金是多少?怎么算?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车船税申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当年的逾期申报纳税,滞纳金从次年1月1日起计算。车船税滞纳金=年应纳税额×(5/10000)×逾期天数,逾期应缴纳的税款金额为车船税本金加滞纳金。例如一辆排气量2.0升的轿车,车主2012年未缴纳车船税,在2013年1月30日办理缴纳2012年和2013年度的车船税。2012年应缴纳税款及滞纳金=420+420×(5/10000)×30=426.3元;2013年应缴纳税款420元;合计应缴纳税款及滞纳金426.3+420=876.3元。
1、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答:自欠税年度下一年的1月1日起开始计算,例如2013年欠税,则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
2、如何查看以前年度是否有欠税情况?
答:车船税缴税所属年度按签单日期确定,检查2012-2015年度交强保单,查看保单上的签单日期,检查是否为连续性的(即2012、2013、2014、2015年全部都有),如果某一年度是缺少的,则这一年肯定没有缴税。如发现有欠税的请尽快前往行车证地址所属的税务大厅补缴车船税,续保客户请尽快续保本年度交强险,并在续保交强险同时补缴车船税,前往地税补缴车船税需携带车主身份证、行车证、车辆登记本复印件及原件及历年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