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全面解析!
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全面解析!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原来是这样的,隐形福利。那么接下来职工关心的话题就有了,下面向大家一一道来: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从何而来,账户上的钱是多少?
补充医疗保险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公共基金账户两部分,缴纳比例为按照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作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由公司按月统一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根据职工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数做为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数(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是根据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并根据榆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每年下发的文件要求上限和下限),按月按照基数的4%划入个人账户,1%划入公共基金账户。
在这里我们算一算。例:某职工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数为7200元*4%=288元,该职工个人账户在原有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88元,本年年底职工个人账户在原有的基础上共增加288元*12个月=3456元。
有职工就要问了,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费用必须在本年度使用完吗?在这里小编告诉大家: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今年没有报销或者没有完全报销可以累计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提醒一下广大职工:出现辞职、死亡、退休等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年度内将个人账户余额报销清零,逾期未报销的资金余额将充入公共基金账户。
哪些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报销的项目和流程又是怎样?
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范围: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门诊费用、药店买药费用、健康体检费用和配偶、父母、子女住院治疗费用、职工本人住院治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自费费用。
报销时门诊费用需提供单据,药店买药、健康体检需提供发票,住院治疗需提供住院费票据、用药清单、住院诊断证明。报销职工本人外的其他人员费用时需要提供与职工本人的关系证明(例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公共基金如何使用,退休人员可以享受这项福利吗?
退休人员单位不再为其缴纳补充医疗保险,但是仍然和在职员工同样使用公共基金。
公共基金使用时必须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出具的费用报销结算审批表,对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进行补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
职工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细节,哪些报销是违法行为?
有的职工误把买药的收据当成发票报销、亲属关系证明上不能显示户口本单独页没有编号,不能证明这是出自同一个户口本等等小细节都会延误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时间。
在报销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发票、证明等都属违法行为,公司社保中心一经查实将进行公司通报,榆林社保中心一经查实根据严重性将进入司法程序。
今天在给大家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也学到了一些相关知识,愿与大家共同分享:
补充基本医疗保险自费项目指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内的项目,例如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非疾病治疗、特需医疗服务、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等项目,自费费用可以使用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自付项目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后剩余的部分。
举一例说明:例如某职工本年度因病住院花费5万元,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标准为90%,自费项目金额为1000元,我们算一下该职工在能够在补充医疗保险中报销的费用:
医疗保险报销费用(50000-500-1000)*90%=43650元。
补充医疗保险公共账户可报销:50000-43650-500-1000=4850元。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报销:1000元。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大家是否能够理解,如有不清楚欢迎大家留言咨询,如有不妥希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