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终身寿险的特点你知道吗?

  我们将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称为死亡保险,分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即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也就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要终身承担保险责任。终身寿险最大的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永久保障。且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退保金。

  定期寿险是指只保一段时间比如保10年15年等或是保到50岁、60岁等。在这期间如果发生身故按保额赔付,如果平安生存至满期,一种可以返还本金,还有一种不返还本金,但是合同都会终止。定期寿险一般来说保费低保障高,适用于经济不宽裕或是提高自己在能够创造效益的时间段内的身价保障。

  终身寿险相对于定期寿险来说的,他的保障期间是终身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只有身故时才会终止合同,这笔赔付款将会赔给指定的受益人(不用交遗产税,资产可以很安全的转移给下一代)。所以它的保费相对来说会比较高,同时现金价值也会比较高,急需用钱时可以申请保单贷款。同时他可以附加的险种也会比较多例如附加定期寿险,附加意外及意外医疗、附加住院医疗,附加重大疾病等等。

  相对定期寿险(往往为消费型的险种)而言,终身寿险的特点就是费率比较高一点,即同样的保费,终身寿险能拥有的保额要少一些。由此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是非常适合的,毕竟定期寿险虽然便宜,但满期后的保障又得重新选择,甚至会错过一些机会,比如后期的年龄超过最大投保年龄、后期的身体状况远没有当初的好等等。总之,人总有走的一天,所以终身寿险人人必须,只是按何比例比持有终身寿险及定期寿险,视经济情况而定。

  1、终身寿险即终身的人寿保险,通俗来说就是活多久就可以保多久,在人不幸发生身故风险(有的包括全残)时给付保额。

  2、终身寿险适合什么人群购买?简单说较适合成年人购买!具体来说是适合于有家庭责任的人;以及计划包保险金遗留给家人的人。

  3、提醒下,不管是意外险,重疾险,还是寿险保障,要注意免责条款的多少,免责少对应的保障范围就广泛;等待期短,面临的风险就相应少,不然在等待期内出险虽买了保险还是我们自己承担。注意点:免责少,等待期短,大病可早期赔付。

  终身寿险的特点总结:

  生命保障终身无忧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获得保险金额的给付。

  承保广泛老少皆宜

  出生满30天的婴儿于65周岁的人士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灵活规划方便(就是选择缴费的年限多)

  规避风险,作为资产传承是不错的选择。(避税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