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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重庆生育津贴应该这样领、这样算!

  你知道吗?重庆生育津贴应该这样领、这样算!我出生于1989年,老公是1981年出生的,老公和我都是初婚,也是晚婚晚育。今年6月28日,我们的第一个宝宝来到了这个世界,看着老公抱着孩子时脸上幸福的微笑,别提我有多高兴了。

  我怀孕的时候去办理了准生证,由于办生育保险需要到区社保局去办理,离家较远,所以就让我老公一个人去了。我老公去办的时候反复问了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到时候哪些可以报销?我们还需要来社保局办理什么手续不?”结果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只要把单子给医院医保科就好了,以后不需要来社保局办理任何东西了。”

  由于没有什么经验,孩子出生后,凡事都忙得团团转。现在孩子快4个月了,我也基本上学会了怎样带孩子,这才有时间上网来浏览一些政策类的信息。

  今天早上大约9点钟左右,一个同事生了小孩,在QQ群里问我生育津贴的事情。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说的生育保险,后来财务在群里才解释说生育津贴是单独的,要去社保局申请。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个津贴我也没有领——因为在此之前我连“生育津贴”这个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我查了一下,发现我们好像过了申请的时限,一些原始资料也没得了(生完了孩子忙晕了,把那些东西都扔了)。

  生孩子不容易,带孩子更难;家里一个人上班,四个人吃饭更难。由于婆婆年纪大了,一个人也忙不过来,我老公只好也辞职回家来帮忙带孩子。因此,这个生育津贴对我们家来说真的很重要。请阳光重庆帮我们转至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状况,申领生育津贴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可以领到多少钱?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左右。

  合川区人社局:

  一、参保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于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持以下材料可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就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诊断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6、住院发票复印件;

  7、委托书;

  8、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10、社保卡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申报生育生活津贴。

  如需申报产前检查费用需提供:1。检查费用发票(原件),2。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天×产假假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

  例:具体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享受的费用标准如下:

  顺产:正常90天×(2268/30天)+营养费3780×25%+晚婚晚育15天×(2268/30)+独生子女证35天×(2268/30)=11529元

  剖腹产:正常90天×(2268/30天)+营养费3780×50%+晚婚晚育15天×(2268/30)+独生子女证35天×(2268/30)+剖腹产30×(2268/30)=14742元

  以上费用是根据2268元的最低购买基数算出作为参考,实际费用以个人社保帐户的实际数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