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新三板保险代理公司六大风险提示

  新三板保险代理公司六大风险提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等原因,需要提请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并应认真考虑相关风险因素。

  一、代理佣金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保险产品的代理销售及开展相关保险损失勘查,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佣金。保险公司与公司协商确定代理佣金时主要考虑当前经济景气度、当地法律法规以及任何对保险公司产生影响的税收及同业竞争性等因素,且公司相对于被代理保险公司而言议价权较小。一旦保险公司因上述因素的变化降低与公司的代理佣金,公司的盈利状况将会受到直接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经过十余年的高速发展,我国保险代理行业已成长为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截至2013年底,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43家,比2012年增加51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624家,比2012年减少54家。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已经呈现出经营规模越大的保险代理公司竞争力越强,经营规模较小且服务质量较差的保险代理公司竞争力越弱的特征,市场主体竞争愈加激烈,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如不能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将会直接面临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风险。

  三、服务质量下降风险

  公司现有销售团队包括自有业务人员和个人保险营销员,公司定期对自有业务人员、个人保险营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服务质量标准,以提高公司服务质量;但公司对个人保险营销员服务质量的控制力较弱,如果个别或部分个人保险营销员在提供代理销售服务时偏离公司服务质量标准,导致投保人满意率下降或投诉增加,将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后续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4年9月向国联证券购买800万份国联汇金3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7.8%,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受金融市场和投资人操作水平影响较大。

  五、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保险代理行业的充分市场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无序竞争、损害投保人利益等情形的出现,出于宏观调控和保护投保人利益等因素,监管部门可能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经营地域、经营范围、业务规则等作出更加严格的监管,从而对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经营规模、业务拓展等方面带来一定的挑战。

  六、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管理层规范治理意识相对薄弱,公司治理结构较为简单,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健全,治理机制运行中曾存在不规范的情形。自2015年1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份公司阶段公司“三会”程序规范、管理层的规范意识也大为提高,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管理层对相关制度的完全理解和全面执行将有个过程。因此,公司短期内仍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