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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公估?到底是做什么的?

  什么是保险公估?到底是做什么的?在看到此文之前,也许很多人不了解保险公估,也不知道保险公估人到底是干嘛的。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保险公估,看完此文,保险公估将变得不再陌生!

  保险公估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西方的保险公估业是伴随1666年伦敦大火之后应运而生的建筑物火灾保险的出现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最初,估测损失数额的工作由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完成。之后,保险人为了体现公正,很快开始聘用独立测量师或建筑商对建筑物赔案提供建议。到了19世纪中叶,大多数火灾保险办事处已开始任命独立的“估价人”作为其独家代理人。财产估价公司起初是由从事建筑、测量、估价、买卖、商业等职业人士发展而来,主要从事简单的定量工作。1867年,很多个火灾保险办事处组织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并批准通过了一张非专用“估价人”名单,随后雇佣独立公估人成为一种习惯被延续下来。

  中国最早的民族保险公估人可以追溯到1927年,上海商人创办的上海益中公证行。

  1935年,著名会计师潘序伦等人在上海又发起成立了联合保险公证事务所。随后,天津、广州和汉口等地又陆续出现了多家从事保险公证业务的公证行。

  20世纪90年代,各家保险公司都开始重视理赔服务。在遇到复杂的理赔案件时,已经注意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工程人员或商检机构参与保险理赔的检验和定损工作,以便取得合理、公平的理赔结果。同时,随着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有的保户已懂得求助于理赔中介机构来获得公正、公平的保险赔付,维护自己正当的索赔权益。在这种客观需求下,保险公估人开始在保险市场上出现并运作。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拓展业务,为客户提供保障,同时也负责出险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所以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甚至是其他关系人的委托。它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与上述双方都保持着等距离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通过保险公估,不仅可以减少赔偿纠纷,化解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同时,还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