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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司和一般保险公司有区别吗?

  保险经纪公司和一般保险公司有区别吗?保险经纪公司就是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维护客户的利益,争取对客户的最大优惠。

  此外,保险经纪人还协助客户制定保险以外的全面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经纪公司是国内外保险市场所公认的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

  在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市场上,由保险经纪人承揽的业务占70%以上,委托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早已成为国际惯例。

  一、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

  (一)保险经纪公司的法律属性与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中明确:本规定保险经纪公司与投保人签定委托合同,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同时为强化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客户利益代表的法律责任,上述法律还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法律规定,将保险经纪公司定位为:保险经纪人必须与投保或被保险人站在一起,代表其委托人的利益,承担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保险利益的法律责任。这与代理人(代理公司)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的展业代表,维护保险人利益的法律属性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二)保险经纪公司是客户利益的代表

  保险经纪公司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基于企业对保险相关知识了解的有限和保险信息的缺乏,近而产生对保险中介服务的需求。而现阶段我国已有近百家中资、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推出名目繁多的各类保险产品,作为企业很难进行比较与选择。

  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客户利益的代表,对客户和保险产品都有较多的了解,在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与保险公司洽谈中,能大量的降低委托人因不熟悉保险条款所带来风险与损失。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在综合评价保险公司承保能力,保障水平,理赔时效,费率价格、服务水准、投资回报等基础上,为企业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周到,保障充分,价格合理,赔付及时的保险公司和相应险种,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三)保险经纪公司是企业保险顾问

  国家保监委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要求:要办成专家型,服务型的中介机构。能不能向委托人提供专家顾问型服务,是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代理公司的重要区别。

  作为企业保险顾问,保险经纪公司有责任和义务为企业提供准确的保险市场信息,为投保人争取到---用最合适的价格去获得最全面的保险保障。

  作为企业保险顾问对企业的服务要贯穿保险的全过程,要监督保险合同的履行,用协助办理索赔等方式,来维护投保企业的利益。

  二、引入保险经纪对投保人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企业的保险律师和顾问为客户服务,可以通过熟悉和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解决投保、索赔问题。投保阶段可以有针对性的对企业的需求进行专门设计,量身定做保险方案。发生事故可通过娴熟的专业知识帮助客户进行索赔服务。这样一些繁杂的工作有专业人员去做,即可以减少客户的精力,又可以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二)科学安排投保,合理转移风险

  保险合同实际是契约化的期货合同,各保险公司险种,条款的拟订都是通过科学数据与实践开发出来的。合同内容一般采取专业术语表达,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对于非从事保险本专业的投保人来说,根本无法准确理解其中含义。

  作为保险经纪公司拥有一批熟悉了解保险市场的专家,对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险种、索赔程序等非常了解,可以设计出适合企业实际需要的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

  (三)降低保费,提高保险利益

  通过经纪公司办理保险可以极大降低企业保险费支出。一方面经纪公司可以利用其了解保险市场的特长,运用竞争机制,能够获取物美价廉的保险产品。另一方

  面保险经纪公司代表一大批企业,可以取得整体批量购买,整体批发的优势。

  三、保险经纪公司的优势——“保险超市”

  1、保险公司只是“专卖店”,保险经纪公司则“保险超市”,和各家保险公司都有业务合作。

  2、保险经纪人则是客户利益的代表,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可供客户参考与选择,寿险、财产险、团体险、车险等多个险种组合,优中选优,为客户精心搭配组合,因此专业要求更高,能够一次性为客户解决所有保险相关需求。

  3、可以避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站在更公正更专业立场上,为客户从不同公司中遴选匹配出更适合的保险产品;可以为客户量身定做保险计划,并向各家保险公司招标。

  4、和保险公司属于法人与法人的合作,关系对等,可以用法人立场来为客户争取理赔利益,甚至提供法律援助。

  在欧美、日本、台湾等地,保险中介机构业务量已占保险业务的大部分。台湾已经出现保险经纪公司兼并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