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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3月起,有生育保险的可申请生育津贴?!

  深圳市3月起,有生育保险的可申请生育津贴?!3月起,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全面实行“同城通办”。

  现在问题来了,

  有宝妈要着急了!

  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

  但还未满1年,

  生育医疗费还可报销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起实施,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10万人。生育保险政策利用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区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便利程度,避免有生育需求后突击参保等行为对生育保险基金的冲击,提出了一年“等待期”,以引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权益。根据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本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可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员工生育津贴可申请生育基金支付。

  再来说说生育津贴,

  小编掐指一算,

  宝妈们随便将获得

  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生育补贴啊!

  2016年3月起,深圳市可申请生育津贴

  自2016年3月起,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开始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还包括生育津贴待遇,维护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

  你可领多少生育津贴?是这样算出来的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由单位“先垫付、后申请”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不需要员工个人申请。按照规定,生育津贴由单位“先垫付、后申请”,职工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逐月垫付给员工,已经垫付的单位再来申请津贴。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因此提醒用人单位,如需申请生育津贴,需先确认其员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已经报销过,否则会影响生育信息的匹配。

  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受理、办结并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到社保机构,也不需要再另外提交任何资料。

  除此之外,

  参保人不分户籍、

  不分参保归属哪个区,

  可以到自己方便的任何一个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全城通办”

  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我市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https://e.szsi.gov.cn/siservice/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参保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社保机构申请报销。也就是说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参保归属哪个区,可以到自己方便的任何一个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不符合刷卡记账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统一采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单胎顺产为2700元;单胎难产(含剖宫产)为5200元;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按照规定,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未就业且未享受其他医疗制度生育待遇的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在申报系统中,申报对象默认为“参保人本人”,若是为本人未就业配偶进行申报,请选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报销账户必须为参保人本人的账户,若已开通金融社保卡,则系统自动获取社保卡账户。

  若没有开通,则参保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