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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关于暂停办理各项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社保、就业业务信息系统全省集中工作,决定对全市社保、就业和医保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暂停办理各项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社保、就业业务:2020年8月11日7:00分—2020年8月31日24:00分。

  医保业务:2020年8月11日7:00分—2020年8月20日8:30分。

  二、暂停内容

  (一)暂停业务范围

  1、社保业务: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类业务。2。就业业务:暂停办理运用市就业集中系统经办的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各类业务。3。医保业务:8月11日7:00分—8月20日8:30分,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8月14日18:00分—8月15日12:00分,暂停医保实时刷卡结算,包括本地、市异地、省异地、跨省异地及长三角门诊;8月14日18:00分—8月20日8:30分,暂停办理转外就医、规定(慢性)病种等就医管理备案类业务,暂停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生育保险等待遇核准支付类业务。

  (二)暂停经办渠道

  1、业务受理窗口。市、县(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所有受理上述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的经办窗口及各“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社保专窗和医院端医保经办窗口。2。线上办理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嘉兴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人社微信公众号,丰收互联APP、我的嘉兴APP等网上、掌上和自助机办理渠道。

  三、恢复时间

  社保业务:9月1日起,上述各业务受理窗口和线上办理渠道恢复办理全部社保业务。就业业务:9月1日起,上述各类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业务恢复正常办理。医保业务:8月20日8:30分起,上述各业务受理窗口和线上办理渠道恢复办理全部医保业务。

  四、其他事项

  1、社保业务恢复办理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启用新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征缴等业务。原“嘉兴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等不再办理上述业务。使用方法:浙江政务服务网→嘉兴市→县(市、区)→“部门窗口”选择“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2、医保业务延用原嘉兴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网上参保及中断等业务,继续通过原嘉兴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企服宝”等办理,登录地址、方式及操作方法不变。

  3、停机切换期间全市社保、就业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供咨询服务。如确需办理业务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待社保、就业和医保业务恢复办理后进行处理。

  4、为便于参保企业能更好地操作“社会保险网报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注册方式(浙江省网上服务系统操作手册、通过人脸识别注册法人数字证书、通过上传材料注册法人数字证书),可到“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或“嘉兴人社及各县(市、区)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下载。

  5、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了解有关详情;也可关注“嘉兴人社”、“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及各县(市、区)相应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

  请广大办事群众、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