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

  青岛: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116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20元提高到5820元,计划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蚌埠:

  市政府下发了《蚌埠市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得到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420元上调至480元,市辖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上调至3420元,三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调整至3180元。

  贵州省:

  在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278元/月,增长到2015年的464元/月;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1468元/年,增长到2015年的2695元/年,比西部12个省的平均标准2291元高404元。而城市低保人数由2011年的54.32万人,减少为2011年的40.27万人,农村低保人数由2011年的530万人,减少为2015年的328.55万人。

  同时,贵州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以2015年为例,贵州省得到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达到15.3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56亿元。同时全面建立并实施救急难工作,共对7140人次实施急难救助,支出资金9381.1万元。

  洛阳:

  ——城市低保标准每月提高40元,即城市区由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440元,县(市)由每月370元提高到每月410元。

  ——农村低保标准每年提高350元,即城市区由2950元提高到3300元;县(市)由每年2550元提高到2900元。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即城市区由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县(市)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不含敬老院运行经费);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即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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