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建信人寿龙行康佑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产品介绍

  产品特色

  重疾保障全面覆盖

  提供多达35种的重大疾病保障,等待期后一经初次确诊,一次性全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缓解医疗费用负担,呵护您的身心健康。

  特定癌症双重给付

  设置特定癌症保险金,等待期后一经初次确诊,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给付50%基本保额的特定癌症保证金,给您特别关爱。

  专家诊疗贴心关爱

  提供重大疾病的导医导诊及专家第二诊疗意见,人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为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带来便利。

  满期返还额外惊喜

  合同到期且合同仍然有效,并没有重大疾病或特定癌症保险金赔付,您将获得基本保额的满期保险金。让您健康保障无忧的同时实现轻松理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至60周岁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80周岁

  缴费方式:趸缴、3、5、10、15、20年缴

  最低保费:趸缴不低于10000元;期缴不低于3000元/年

  保险责任

  1、身故给付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给付责任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日当日24时,且合同仍然有效,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将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在合同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4、特定癌症保险金

  在合同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癌症(无论一种或多种),则本公司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之外,还将按合同基本保额的50%给付特定癌症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